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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情况的报告 |
| 2011-05-25 07:11:00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
厦门市治理“小金库”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中共厦门市纪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政府国资委、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关于印发《厦门市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厦纪发[2011]5号)的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安排,在去年治理“小金库”取得了良好效果的基础上,进行全面复查。现就我局2011年“小金库”专项治理复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提高认识,进一步推进“小金库”治理的工作意识
为了切实做好我局“小金库”治理工作,局领导非常重视,认真学习领会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有关部门关于“小金库”治理工作的文件精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深化对开展“小金库”治理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进行再动员、再布置。
二、全面开展 “小金库” 治理复查工作”
按照文件要求,凡列入“小金库”专项治理范围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国有企业,都要认真组织复查。我局对局机关、两个事业单位(市外商投资项目审批服务中心、市招商中心)、两个社会团体(市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市澳商投资企业协会)等五个单位进行复查,复查面达到100%。各单位在复查工作中,严格对照“回头看”工作主要内容,以及“小金库”主要表现形式,逐条清理检查。根据检查情况,如实填报了《“小金库”一面复查报告表》,填报人、负责人均在报告表上签字,单位盖章,并附文字说明。经过全面复查,本部门五个单位均未发现存在“小金库”问题。
今后,我们要认真按照中央、省的有关要求,继续落实好“小金库”治理工作:一是认真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回头看”;二是完善措施,注重源头治腐,规范财务制度,严肃财经纪律;三是强化对
“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局治理“小金库”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作用,提升协调配合力度;四是完善财务监督管理制度,积极探索建立预防产生“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联系人:汪汉滨 联系电话:53653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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