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2011年2月24日市十三届人大六次会议批准
目 录
前言
第一章 推动厦门科学发展新跨越的关键时期
第一节 “十一五”发展成就
第二节 “十二五”发展环境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第三章 战略任务
第一节 着力岛内外一体化
第二节 着力二三产共推进
第三节 着力内外需齐拓展
第四节 打造对台交流合作前沿平台
第五节 构建海峡西岸体制机制创新试验区
第六节 完善中心城市现代基础设施体系
第七节 推进低碳生态城市建设
第八节 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
第九节 着力惠民生促和谐
第十节 增强城市文化软实力
第四章 优化城市空间布局
第一节 提升岛内城市功能
第二节 拓展岛外发展空间
第三节 依法保护生态空间
第五章 规划实施保障
第一节 加强政策引导
第二节 强化项目带动
第三节 明确实施责任
第四节 健全管理机制
附件:名词解释
前 言
《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根据《中共厦门市委关于制定厦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主要阐明未来五年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和政策举措,是政府依法履行职责、引导市场主体行为、制订实施各级各类规划和相关政策的重要依据,是全市人民为之共同奋斗的行动纲领。
第一章
推动厦门科学发展新跨越的关键时期
“十一五”时期是极不平凡的五年,我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融入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十二五”时期,是全面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厦门经济特区扩大到全市后的第一个五年,是我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关键时期。全面加快推进厦门经济特区科学发展新跨越,凸显在全国、全省发展大局中“窗口”、“排头兵”、“龙头”作用,具有重大意义。
第一节 “十一五”发展成就
“十一五”期间,面对国内外环境的复杂变化和重大风险挑战,全市上下抢抓机遇,加快发展,较好地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任务,保持了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势头。
一、城市综合实力实现新提升
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总收入、固定资产投资、地方级财政收入、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主要指标实现翻一番以上,地区生产总值突破2000亿元,固定资产投资突破1000亿元,财政总收入突破500亿元,三次产业结构由2005年的2:55.6:42.4调整为2010年的1.1:50:48.9。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居副省级城市前列,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保持全国、全省领先水平。
二、经济结构调整取得新成效
二三产共推进效果显著,建成火炬(翔安)产业区、集美机械工业集中区、同安工业集中区等工业载体,电子、机械等支柱产业进一步集聚壮大,火炬高新区成为全省首个工业总产值超千亿元的开发区。建成软件园产业基地、现代物流园区、观音山营运中心等一批服务业集聚区,服务业年均增速比“十五”提高4个百分点、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6个百分点。新增16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成35个自主创新公共服务平台,高新技术企业数量翻一番,达到524家。
三、对台交流合作实现新发展
对台先行先试前沿平台作用更加凸显,率先成为两岸包机直航点、海上直航口岸和通邮封发局,“小三通”年旅客吞吐量突破127万人次,成功举办海峡论坛,打造了“文博会”、“图交会”、“农渔业论坛”等重要交流合作平台,国家部委在厦设立对台文化、科技、农业等一批交流合作基地。厦台经贸合作取得新突破,五年累计实际利用台资28.5亿美元(含第三地),累计对台贸易额194亿美元,厦门成为大陆最大的台湾水果入境口岸和集散地,友达、宸鸿、富邦金控、长庚医院等入驻厦门,厦门航空等一批企业赴台投资。
四、改革开放事业取得新成果
经济特区范围扩大到全市,国务院批准建设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启动了一批国家试点城市建设。厦门港整合和口岸管理一体化改革取得突破,海沧保税港区封关运作。整合重组23家国有企业集团,国有资产监管体系基本形成,国有企业经济效益和整体实力大幅度提升。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深入推进,中介机构信用管理模式在全国推广。实行重大开发片区和重大项目指挥部模式等快速推进机制,开展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电子政务建设走在全国前列。新增境内资本市场融资额超过前15年的总和。五年累计实际利用外资76亿美元,第三产业利用外资比重超过第二产业。外贸进出口总额突破570.4亿美元,对新兴市场出口比重达到22%,比2005年提高7.3个百分点。城市联盟等区域协作机制不断完善。对外交流交往进一步扩大,国际友好城市增至15个,国际知名度进一步提升。
五、岛内外一体化呈现新格局
岛内外一体化建设全面启动,五年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4413亿元,超过前25年总和,其中,岛外投资占全市投资的56.1%。建成“两桥一隧”、城市快速公交(BRT)一期、成功大道、福厦高铁、厦门北站、海沧港区14#-19#泊位、嵩屿港区一期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城市快速交通网络基本形成,以港口、高铁、航空和高速公路为主体的综合交通枢纽基本确立,对外辐射和承载能力进一步增强。一批重大开发片区、社会事业项目建设快速推进,市政设施不断完善,城市发展向岛外延伸的态势初步形成,中心城市服务功能进一步提升。
六、民生保障工作跃上新水平
惠民生促和谐工作成效显著,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走在全国前列,实现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覆盖,公立基层医疗机构全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完成农村义务教育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文化体育惠民工程取得实效,建成文化艺术中心等一批重大社会事业项目。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基本建立“全民社保城市”的政策框架,城乡一体化医保政策体系被国家誉为“厦门模式”;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模式成为全国“蓝本”,实现低保家庭廉租住房应保尽保;五年新增就业97万人。城乡居民收入年均增长10%以上。生态环境建设持续加强,实施重大海域生态修复工程,主要污染物减排、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保持全国、全省领先水平。精神文明建设和“平安厦门”持续推进,连续两届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群众治安满意率居全省前列。

第二节 “十二五”发展环境
综合判断国际国内形势,我市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一、面临的机遇
从国际上看,和平、发展、合作仍是时代潮流,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总体环境有利于我国和平发展,这为我市进一步扩大开放型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提供了广阔平台。
从国内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长期向好的基本态势没有改变,并且已经进入以转型促发展的新阶段,这有利于我市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从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全省发展大局看,国家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支持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海峡两岸经济合作进入新阶段,这有利于我市在对台工作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发挥先行先试作用,进一步成为两岸交流合作的桥梁纽带和前沿平台。
从我市情况看,“十一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奠定了加快发展的良好基础,而且迎来了经济特区范围扩大到全市的发展新契机,这有利于我市解决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加快推进岛内外一体化,全面提升厦门经济特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水平。
二、面临的挑战
我市加快发展也面临诸多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和挑战。全球产业分工、贸易格局和经济力量对比在国际金融危机后可能发生重大调整和深刻变化,各种形式的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将给我市外向型经济发展带来更大的挑战。国内经济社会发展中不平衡、不协调、不可持续问题依然突出,社会矛盾更加复杂,将给我市发展带来新的问题。全国重要区域发展规划相继获批,新一轮的区域改革发展竞争更加激烈,我市加快发展将面临更大的竞争压力。
总之,“十二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厦门经济特区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科学发展新跨越的决定性时期。我们必须正确把握厦门所处的发展阶段和时代特征,切实增强机遇意识和忧患意识,把握科学发展的规律,坚定加快发展的信心,以更加昂扬进取、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作风,奋力推进厦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十二五”时期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国家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和支持加快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大战略机遇,以厦门经济特区范围扩大到全市为新起点,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进一步解放思想,努力在先行先试上有更大作为,在体制机制和科技创新上有突破性进展,着力岛内外一体化,着力二三产共推进,着力内外需齐拓展,着力惠民生促和谐,着力抓党建强保障,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奋力实现科学发展新跨越,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性港口风景旅游城市和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积极推动厦漳泉大都市区建设发展,更好地发挥经济特区在改革开放中的“窗口”、“试验田”作用和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排头兵作用,更好地发挥厦门在福建跨越发展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的龙头带动作用,为率先实现高水平的全面小康社会打下决定性基础,为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和促进祖国统一大业作出新的历史性贡献,努力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的前沿。
“十二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的主题、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线、创新驱动的支撑、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目的,大力建设“创新厦门”、“宜居厦门”、“平安厦门”、“文明厦门”、“幸福厦门”,努力实现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总收入、高新技术产业产值比2010年翻一番以上,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民生和社会事业投入比“十一五”翻一番以上。
——又好又快发展实现新跨越。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的基础上,力争到2015年地区生产总值达4200亿元;人均生产总值继续保持我国东部地区先进城市行列;财政总收入和地方级财政收入分别达到1000亿元以上和550亿元以上,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
——经济结构调整取得新进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取得实质性突破,工业经济稳步增长,经济增长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率不断提高,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达60%以上,科技进步贡献率达65%,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万元生产总值能耗和二氧化碳排放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进一步下降,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国领先。
——和谐社会建设达到新水平。和谐社会建设领先全国,人民幸福指数大幅提升。城乡居民收入水平保持我国东部地区先进城市行列,社会事业发展水平显著提升,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基本建成全覆盖、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民主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社会和谐稳定,人民群众物质和精神文化生活更加丰富。
——改革开放开创新局面。国家赋予的重大先行先试政策取得新突破,在全国起示范带动作用;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破解制约我市推动科学发展新跨越的体制机制。全方位对外开放不断拓展,对台前沿平台作用更加凸显,对外开放的竞争优势进一步增强。
——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集聚辐射能力得到新增强。岛内外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基本建成岛外71平方公里新城核心区,城市建成区面积超过300平方公里,城市化率达85%。五年累计固定资产投资达到8800亿元以上,城乡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城市综合实力和核心竞争力显著提升,在全国区域经济发展中有效发挥窗口示范作用,在福建跨越发展和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中继续发挥龙头带动作用。
要实现以上目标,必须坚持的基本原则:
——必须始终坚持科学发展。坚持把发展作为解决一切问题的关键,紧紧把握难得的发展机遇,用好用足用活中央赋予的政策,以科学发展为主题,“好”字优先,能快则快,又好又快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提升质量、壮大总量、增强后劲,奋力推进科学发展新跨越,努力实现科学发展与跨越发展的有机统一。
——必须始终坚持转型发展。坚持把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把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坚持岛内外一体化、二三产共推进、内外需齐拓展、惠民生促和谐,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不断提高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努力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有机统一。
——必须始终坚持创新发展。坚持把改革开放和科技创新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科学发展新跨越的强大动力和重要支撑,全面深化改革开放,致力对台先行先试,进一步增强厦门经济特区发展的动力和活力。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加快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努力实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文化创新、管理创新的有机统一。
——必须始终坚持绿色发展。坚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科学发展新跨越的重要着力点,深入贯彻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致力推进低碳试点城市建设,不断提高生态文明水平,促进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努力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
——必须始终坚持为民发展。坚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更加注重统筹协调,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大力推进岛内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努力实现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的有机统一。
第三章
战略任务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基本原则,提出我市“十二五”期间经济社会发展十项战略任务,重点在产业发展、城市建设、民生改善和先行先试等全局性、战略性、关键性领域实现突破。
第一节 着力岛内外一体化
按照“规划一体化、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基本公共服务一体化”的总体要求,以“全域厦门”理念和“高起点、高标准、高层次、高水平”的原则,全面拓展岛外,优化提升岛内,推动城市建设和产业发展双轮驱动,基本形成岛内外一体化、岛外各组团各具特色又相互协调的城市新格局,争取在全国率先形成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格局。
一、构建岛内外一体化城市新框架
建立城乡统一的规划建设管理体制,完成《厦门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和《厦门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修编。岛外重点着眼于空间拓展、产业集聚、功能完善,加快新城开发建设,打造一流的城市形象。岛内重点着眼于形象更新、产业转型、功能提升,加快旧城旧村改造、城市综合体建设和东部新城区建设,引导一般工业加速迁往岛外,提升城市功能和品位。
1、全面拓展岛外城市发展空间。全面加快岛外新城的规划建设,充分发挥进出岛通道的联接辐射功能,以核心区建设为重点,组团式推进集美、海沧、同安、翔安等新城建设。根据岛外产业基础和发展优势,培育壮大各具特色的优势产业,促进新城建设和产业发展紧密结合,努力为新城发展提供产业支撑。加快岛内城市功能向岛外分流,引导重大产业项目、重大基础设施项目、重大社会事业项目向岛外布局,增强城市功能,带动新城发展。科学制定城镇化发展规划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全面推进汀溪、新圩、灌口、东孚等试点小城镇、新农村建设和旧村改造,加大对革命老区和偏远山区发展的支持力度,进一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
2、全面优化提升岛内城市功能。遵循“保持风貌、保持特色,降低开发强度、降低建设密度,提升环境品质、提升城市功能”的原则,完善岛内城市规划,合理划定产业区、居住区、风景名胜区、历史风貌区等,强化规划引导,科学安排建设。制定实施旧城片区和城中村改造专项规划,有序推进营平片区、厦港片区等旧城保护性改建和将军祠西片区、枋湖后埔片区、何厝岭兜片区等片区提升改造。制定实施历史文物、风貌建筑保护专项规划和保护条例,做好鼓浪屿、万石山、仙岳山、环岛路等历史文物和自然景观保护,传承城市文脉,进一步提升城市品位。引导一般工业加速迁往岛外,岛内重点建设高新技术研发基地和商务营运中心区、文化创意园区、高端消费中心等现代服务业聚集区,促进产业优化升级。推进会展北片区、湖边水库片区、五缘湾片区等建设,完善科技研发、金融商务、休闲度假、高端商贸等功能,打造具有一流水准的本岛东部新城区。
二、完善岛内外一体化基础设施网络
加大岛外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形成组团内外交通畅通、市政设施功能完善的基础设施网络,为岛外各组团迅速聚集产业、凝聚人气奠定基础。
1、构筑一体化的路网体系。打造市域内“半小时交通圈”。加快城市轨道交通、进出岛新通道建设,延伸城市快速干道,完善连接岛内岛外之间交通干线网,完善与过境道路的连接,贯通城市快速主干网,构建城市组团之间交通网络,加快建设岛外新城路网框架,实施岛外公路市政化改造和乡村道路工程建设。
2、推进市政设施配套一体化。逐步把农村供水、污水、垃圾、生态建设等纳入城市建设体系,基本形成城乡一体化的供水、供电、供气联网保障体系,推进岛内外公交、路灯、园林绿化、垃圾污水、环卫保洁等市政管理、保障标准一体化。与岛外新城路网建设同步实施给排水、垃圾收集、供电供气、公交场站、园林绿化等市政设施建设,建成新城主轴区共同管沟。升级改造小城镇、新农村的市政设施薄弱区域,促进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向岛外农村地区延伸,改善农村市政设施水平。
三、构建岛内外一体化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按照“科学谋划、先易后难、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的原则,推进财政、土地、治安、户籍、城管、市政、基层社区管理等公共管理体制的一体化衔接,打造全市统一的公共政策平台;按照“制度统一、标准趋同、水平均衡”的原则,加快建立岛内外一体化、城乡全覆盖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1、建立一体化的社会事业服务体系。完善岛外新城和农村公共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公共文化和体育等设施配套,推进岛内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健身等优质公共服务资源向岛外和农村拓展。调整优化中小学校布局,推进一批岛外新城和农村中小学校建设,改善农村教学设备,逐步实现岛内外义务教育的办学条件、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等方面的标准统一。完善区、镇、村三级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改善农村医疗条件,健全岛内外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机构和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组织体系。完善城乡文化体育设施,实现一区两馆(文化馆、图书馆)、一镇(街)一站(综合文化站)、一村(社区)一室(文化活动室)以及每个行政区配置“五个一”的体育设施。
2、健全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全市社会保障服务网点的布局和建设,完善岛外就业服务、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设施,实现公共就业服务网络覆盖率达100%。基本实现就业保障、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保障体系岛内外一体化。
专栏3:岛内外一体化的重大片区建设
新城建设:集美新城、海沧新城(包括海沧湾、马銮湾)、同安新城(包括同安湾)、翔安新城、岛内东部新城区。
旧城改造:营平、厦港、曾厝垵、西郭、自行车厂、将军祠、农科所、枋湖、何厝岭兜、后埔等片区以及岛外海沧旧城区、杏林旧城区、集美旧城区、同安旧城区、翔安新店旧城区等。
小城镇试点建设:汀溪镇、新圩镇、灌口镇、东孚镇等。
新农村建设:岛外农村旧村改造、新村建设,老山区建设等。
第二节 着力二三产共推进
优化提升第二产业,加快发展第三产业,推进三次产业在更高层次上协调发展。加强科技创新与品牌建设,推动信息化与工业化、制造业与服务业互相融合,推动厦门制造向厦门创造提升,促进产业高端化、集约化、基地化发展,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壮大产业规模,打造海峡西岸强大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和最具竞争力的现代服务业集聚区。
一、做强做大支柱产业
做强做大电子、机械、航运物流、旅游会展、金融与商务、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六大支柱产业,建设海峡西岸高端制造业基地、自主创新基地、区域性国际航运物流中心、金融商务中心和文化休闲旅游中心,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和产业规模壮大有机结合。
1、电子
重点发展平板显示、现代照明和太阳能光伏、计算机与通讯设备等。
平板显示。重点引进面板生产线以及上游玻璃等配套产业,做强做大产业规模,建设国家级光电显示产业集群,成为国内重要的平板显示产业生产、研发基地。
现代照明和太阳能光伏。大力提升半导体发光二级管(LED)衬底、外延、芯片、封装、照明应用及荧光粉等生产规模和技术水平,着力引导太阳能光伏电池或组件朝长寿命、低成本、高效率方向发展,抢占产业制高点;引进技术与自主研发并重,以发展半导体发光二级管(LED)产业技术和应用为核心,建设现代照明产品重要生产基地。
计算机与通讯设备。巩固戴尔计算机和联想手机产业优势;推进计算机与消费性电子产品融合发展,引进集成电路设计、嵌入式软件、电子元器件、计算机外部设备等配套项目,推动射频识别与物联网技术进步,建设国内计算机与通讯设备重要研发和生产基地。
2、机械
重点发展汽车、工程机械、输配电及控制设备、航空工业、船舶制造等。
汽车。推进工艺技术改造,提升客车产品质量;引进轿车、专用车和关键配套产品,加快新能源汽车研究开发,推动汽车产业链向纵深扩延;围绕品牌创建拓展国内外市场,打造全球大中型客车生产基地和国内汽车制造及出口基地。
工程机械。推动基础工艺、基础部件技术提升,增强关键零部件核心技术创新能力,提高产品可靠性;开展整机产品节能减排和机电一体化技术攻关,发展电动叉车、驱动系统和工程机械再制造;完善产品系列,拓展市场,培育国内重要的工程机械制造基地。
电力电器。引导配电设备领域向输电领域延伸,大力发展智能输变电设备、配电设备,培育高水平的协作配套体系。
航空工业。提升规模,建设研发中心,完善飞机维修项目,增强大型商用飞机“一站式”维修能力,拓展相关飞机零部件制造产业,进一步巩固亚洲重要的航空维修服务中心地位。
船舶制造。重点发展汽车滚装船产品为主的大型商用船、游艇设计制造、船用机电设备设计制造等,提升核心部件研发制造能力。
3、航运物流
重点发展口岸物流、第三方物流、城际配送物流,大力拓展中转业务和内陆腹地,建设区域性国际航运物流中心和全国重要物流节点城市,形成大港口、大通道、大物流的新格局。
打造两岸海运枢纽和区域性物流中心。鼓励引导两岸航运企业增辟新航线、增加班次,加强双方海运业务对接合作,共同设立中转基地、货运站场、经营航线等。建立对台揽货(快件)货物分拨中心,设立对台邮件总包交换中心。
拓展中转业务和腹地。加大航线拓展力度,重点拓展台湾经厦门中转的国际航线,争取国际航商将更多的中转货物转移到厦门港,做大国际中转业务。建设赣州、长沙、龙岩等“″陆地港”,拓展海铁联运业务,将厦门港腹地从闽粤赣十三市延伸至中西部地区,打造便捷的东南出海通道,实现区域物流联动发展。
发展第三方物流和城际配送物流。鼓励制造业和商贸业剥离物流服务,推进工业企业实行服务外包,大力发展以电子商务为依托的供应链管理、城际配送物流,建成城市公共配送网络和服务台湾地区以及闽西南地区的城际物流配送体系。
完善物流载体平台建设。实现港口无纸化通关,整合码头资源,提高港口通关效率。加快建设和完善四大物流园区,培育壮大20家营收亿元以上物流龙头企业,建设一批专业特色物流中心和与先进制造业发展相配套的专业批发市场。
4、旅游会展
突出“海峡旅游”品牌,加快重大旅游项目开发建设,完善旅游会展服务体系,重点发展滨海旅游、文化旅游、对台旅游、高端旅游,提高旅游会展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国际知名旅游目的地,打造海峡西岸文化休闲旅游中心。
对台旅游。拓展两岸旅游合作领域,完善两岸旅游协作机制和服务保障机制,延伸对接双向旅游线路。开发提升″厦金游″等对台旅游产品,增辟两岸及国内外旅游空中航线,开辟厦门至澎湖和台湾本岛的邮轮航线,吸引动车沿线客源经厦门口岸赴台旅游,吸引台湾游客经厦门往返两岸,打造″海峡旅游″首选便捷口岸。
滨海旅游。重点发展滨海休闲、邮轮游艇、海上运动、海岛旅游。改造东渡港区泊位,扩大邮轮码头岸线,打造国际邮轮母港。开发游艇、帆船旅游产品,建设五缘湾、香山等游艇休闲度假区。培育观音山、五缘湾、同安湾滨海休闲度假旅游带,开发鳄鱼屿、火烧屿等生态海岛旅游资源。
文化旅游。加大对“闽南文化”的挖掘、整理和创新,整合厦门多元特色文化,推广南音、歌仔戏、高甲戏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开发大型现代演艺、文化会节、厦金文化观光等特色文化旅游线路和产品。建设方特欢乐世界等若干大型参与性旅游娱乐设施。结合鼓浪屿“申遗”,打造世界级的文化遗产地和旅游目的地。
高端旅游。重点发展商务会展、医疗保健、温泉养生、体育旅游等产品。完成会展中心三期扩建工程等重大项目,培育和引进品牌展会,建设全国会展名城和海峡西岸旅游会展中心。开发温泉资源,建设五缘湾、杏林湾、汀溪等一批温泉旅游休闲度假区。建设融中医理疗、健康体检、康复疗养为一体的高端医疗园区。提升承接国际赛事的能力和水平,吸引更多大型国际赛事来厦门举办。
加强旅游会展配套能力建设。建设旅游集散中心、星级酒店、会展场馆、客服中心等基础设施,提升旅游停车场、自驾车营地等配套设施水平,完善″一区一中心″旅游咨询服务网络,规范城市公共信息图形标志。加强旅游整体宣传和推介,密切区域旅游合作,打造以厦门为中心辐射带动周边发展的旅游经济区域。
5、金融与商务
推进两岸金融合作先行先试,集聚境内外金融机构,培育金融要素市场,汇集金融人才,完善金融服务,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和高端中介服务,营造良好金融商务环境,初步建成“立足厦门、辐射海西、服务两岸”的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打造海峡西岸金融商务中心。
金融
推进厦台金融合作先行先试。进一步便利新台币兑换,争取率先在厦门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开展两岸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试点,扩大两岸货币双向兑换范围。拓展对台离岸金融业务。推动金融机构双向互设、相互参股。引进台资金融配套服务机构。支持在厦门设立两岸合资的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推动厦台跨境投融资,鼓励厦门企业到台湾发行上市。
提高集聚和辐射能力。吸引境内外金融机构来厦设立总部(分支机构),将厦门作为开展对台金融交流与合作的基地。推动辖区金融机构对外进行业务拓展或设立分支机构。引导金融机构在岛外设立分支机构或营业网点,完善城乡金融布局。积极引进各类金融人才,建设结构合理、关系和谐、流动有序的金融人才支撑体系。
深化金融改革和创新。整合现有产权交易市场,将厦门产权交易中心拓展建设成为各类产权交易的统一平台,探索建立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非上市公司股份转让的有效途径。推动火炬高新区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扩大试点园区。推动境内商品期货交易所在厦设立期货交割仓库。整合地方金融资源,培育具有综合竞争力的金融企业。鼓励企业多元化融资和在境内外上市,提高直接融资比重。建设全国保险改革发展试验区,开展保险领域试点试验。
商务
营运中心。大力吸引各类企业来厦设立总部机构。完善总部企业融资、上市服务协调机制,扶持总部企业做强做大。鼓励本地企业以厦门为总部向周边拓展业务,提高企业知名度。推进岛内高端商务楼宇建设,改造提升旧城商务区。建成观音山营运中心、五缘湾营运中心、沿环岛路总部经济带、杏林湾营运中心、海沧中央商务区及环东海域营运中心片区,完善营运中心公共配套服务,形成以本岛东南滨海带为主、以环杏林湾及环东海域为辅的总部企业聚集区。
中介服务。壮大法律、会计、咨询、评估、认证等中介服务业,引导中介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引进境内外知名中介服务机构,提升中介服务水平。鼓励知名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企业向周边辐射业务。完善中介企业信用数据库,营造诚信环境。
6、软件与信息服务业
重点发展应用软件、集成电路设计和嵌入式软件、数字内容、信息技术服务等。
应用软件。重点发展金融保险、医疗卫生、物流、智能电网、信息安全等行业的应用软件研发和系统解决方案服务;促进在云计算、物联网等新兴技术和新型业态的应用开发和信息服务。
集成电路设计和嵌入式软件。重点发展与本地消费电子、通信产业配套的集成电路设计和嵌入式软件,为发展智能化、自动化装备制造提供支持。
数字内容。主要发展动漫、游戏、电子学习和网络教育、电子出版和数字典藏。重点扶持原创产品。
信息技术服务。重点发展基于宽带、移动通信、互联网以及三网融合的应用开发与内容服务;加快发展移动数据及多媒体、数据中心等增值服务;鼓励离岸服务外包,大力发展在岸服务外包;继续推进电子口岸、易通卡、公共交通信息平台等推广应用。
专栏4:支柱产业重大项目
电子:
平板显示面板项目、平板显示玻璃项目、厦门天马TFT项目等;
外延芯片、太阳能电池及组件、逆变器和蓄电池等配套项目等。
机械:
金龙轿车、厦工专用车、厦工关键液压零部件项目等。
航运物流:
象屿保税物流园区二期,航空港工业与物流园区,厦深铁路前场物流园,粮食批发市场,厦门汽车物流中心,海峡(厦门)国际钢铁物流中心,海峡电子生产资料批发市场等。
物流集聚区:
厦门现代物流园区、海沧物流园区、前场物流园区、刘五店物流园区等。
旅游会展:
国际邮轮母港一期(东渡港区0#-4#泊位改造)、香山国际游艇俱乐部、中奥游艇俱乐部、海翔国际帆船中心、五缘湾游艇帆船国际展销中心、鳄鱼屿度假休闲岛、中洲岛方特欢乐世界与梦幻王国主题公园、观音山主题游乐园、洪山旅游、五缘湾高端医疗园区、杏林湾温泉度假区、同安汀溪温泉度假区、翔安东山和内垵温泉旅游区,环东海域度假酒店群、会展三期等。
金融商务:
观音山营运中心、五缘湾营运中心、杏林湾营运中心、新站营运中心、海沧中央商务区(CBD)等。
软件与信息服务业:
厦门科技创新园、中国移动手机动漫基地、中国电信动漫运营中心、中国数码港厦门产业基地等。
二、重点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重点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与新医药、新材料、节能环保、海洋高新产业、文化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新的先导性、支柱性产业。
1、提升新兴产业核心竞争力。加快建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国家重大专项,与国内一流的科研院所、大专院校、行业骨干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推进产业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和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平台作用,加快项目成果转化,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取得突破性发展。
2、打造新兴产业集聚基地。以引进大项目、培育大基地为导向,充分发挥火炬高新技术开发区、厦门科技创新园、厦门软件园产业基地、国家专利产业化(厦门)试点基地和国家动画基地、国家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国际人才培训基地等载体作用,吸引资金、技术、人才等向优势企业、产业园区和基地集中,打造一批创新能力强、创业环境好、特色突出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
3、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统筹财政扶持资金,全面落实自主创新税收激励政策,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和技术改造。设立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引导社会资本投向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信贷支持力度,建立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特点的信贷管理和贷款评审制度。支持企业积极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通过发行股票、债券等方式融资,实施并购重组,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
专栏5: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重点和重大项目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
发展重点:新一代移动通信、下一代互联网的核心设备和智能终端的研发、生产;“三网”融合、射频识别和物联网技术开发及其在城市管理、交通组织、医疗、市民服务等领域应用终端产品研发、生产;云计算技术及服务;高端软件和集成电路设计;以服务外包为主的软件技术服务等。
生物与新医药产业:
发展重点:基因工程药物、诊断试剂、疫苗、海洋生物医药、现代中药、新药创制等。
重大项目:厦门生物产业基地等。
新材料产业:
发展重点:新能源电池材料、太阳能电池、特种金属材料、化工轻纺新材料、改性高分子材料、稀土材料和新型建筑材料等。
重大项目:厦门新材料研究院和产业化基地。
节能环保产业:
发展重点:高效节能装备、节能照明产品、废水膜治理回用、固体废弃物回收利用、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空气和污水防治成套设备等。
文化创意产业:
发展重点:工业设计、广告设计、软件设计、时尚设计、建筑设计等创意设计;影视剧本创作、影视拍摄、后期制作、展示传播、衍生品开发等影视产业;网络传媒、数字视听等数字内容与新闻媒体产业;原创艺术、古玩与艺术品、演艺娱乐等艺术产业。
重大项目:华强文化科技产业基地、园博苑影视基地、龙山文化创意园、湖里文创园、翔安香山文化影视基地等。
海洋高新产业:
发展重点:海洋生物资源利用、海水综合利用、海洋精细化工、海洋能源利用、游艇及海洋装备产业等。
重大项目:厦门国家海洋研究中心、海洋生物功能性产物产业化中试转化平台等。
三、改造提升优势特色产业
加快技术装备更新、工艺优化和新产品开发,促进一般简单加工向产业高端环节提升,增强品牌创新能力,提高产品附加值和竞争力,促进食品加工、纺织服装、化工等优势特色产业转型升级。加快建设现代大型综合购物中心,改造提升传统商业街区,鼓励发展网上展示、交易、服务等新型业态,完善生鲜超市、便利店等便民服务设施,鼓励发展家庭服务业,建设满足多元化需求的房地产市场,促进商贸、社区服务、房地产等服务业转型升级。
四、培育壮大产业集群(产业链)和大企业集团
加快建设国家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建设专业化园区和公共服务平台,推进优质大型产业项目、龙头项目和配套项目向专业园区集聚,打造富有竞争力的产业集群(产业链)。支持企业加强科技创新,扩大品牌效应,鼓励制造业向现代服务业延伸,培育和发展一批以厦门为总部、跨区域发展的大型连锁企业集团。培育壮大平板显示、汽车及工程机械、现代照明和太阳能光伏、航运物流、旅游会展、金融商务等一批重点产业集群(产业链),加快培育形成一批龙头企业和骨干企业。力争五年内形成若干个500亿元乃至1000亿元以上工业产值的产业集群(产业链),打造若干个500亿元乃至1000亿元以上年销售(营业)收入的大企业集团。
五、大力发展海洋经济
1、壮大海洋优势产业。充分利用海洋、港湾资源和海洋科技力量的优势,重点发展港口航运物流,建设国际航运物流中心;着力培育发展海洋生物医药、邮轮游艇、海洋环保、海水综合利用、海洋能源利用、游艇及海洋装备设计研发制造等海洋新兴产业,加快建设现代化海洋产业开发基地;挖掘海上景观、海洋文化资源潜力,拓展滨海文化旅游,打造海洋经济强市。
2、推进海洋科技创新。主要依托国家海洋三所、厦门大学、集美大学等高校和科研院所,推进海洋科技创新,加强海洋产业中试平台和工程中心建设,建成厦门国家海洋研究中心。开展海洋产业重大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应用,促进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推进在厦海洋科技力量整合,鼓励海洋企业建立技术研发机构。
3、提升海洋管理水平。统筹推进海岸、海岛、近海、远海开发,合理规划沿海滩涂开发,推进无居民海岛保护性开发,依法开展围海造地,促进海岸线和海洋资源合理利用。加快海洋生态系统修复,实施海堤开口,开展海滨沙滩修复,建设红树林湿地公园。强化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依法开展海洋执法监察。
六、优化发展现代都市农业
在工业化、城镇化深入发展中同步推进农业现代化。坚持“两头在厦、中间在外”的发展思路,重点发展高优种苗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积极推进台湾高优农产品种苗的引进、培育和推广,建设对台农业新技术、新品种引进合作交流基地和一批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区,以优良品种、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农业。扶持发展重点农业龙头企业,支持企业走科技、品牌新路,引导到周边地区建设生产基地,以周边农产品为原料发展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和营销配送,提升农业产业化水平。引导农民因地制宜发展“一村一品”,扶持发展农业专业合作社,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生态农业,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生态休闲农业基地。积极实施“菜篮子”、“米袋子”工程,保障城乡农副产品有效供给。
专栏6:现代都市农业重大项目和龙头企业
现代农业示范园区:同安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海峡现代农业研究院、现代农业科研基地等。
重点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银鹭集团、惠尔康集团、银祥集团、如意集团、中绿集团、中盛粮油、中禾实业、同安源水、厦商农产品集团等。
重点高优种苗业:花卉、水果、蔬菜、林木、水产。
第三节 着力内外需齐拓展
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快外经贸增长方式转变,努力扩大消费需求,优化投资结构,加强区域协作,推动经济发展方式向内需与外需并重、消费与投资并重转变,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
一、努力扩大内需
贯彻落实扩大内需战略,着力开拓国内市场,加强投资与消费的有机结合,扩大居民消费需求。
1、大力拓展消费需求
增强消费能力。重点是提高居民收入水平,增加消费需求。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建立健全职工工资决定机制、正常增长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鼓励增加居民经营性收入和财产性收入,稳定居民收入预期。实施农民创业转型工程,引导农民自主创业,多渠道增收。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提升公共服务保障水平,改善居民消费预期。
培育消费市场。加快推进区域性消费购物中心建设。把握高铁、城际轨道、高速公路等便捷交通网络带来的巨大商机,打造特色商业街,加快岛外商圈建设,引进国际品牌,大力发展高端百货。完善旅游服务设施,丰富旅游产品,拓展对台旅游,增强旅游对扩大消费的拉动作用。加快发展现代流通,鼓励商业模式创新,大力推进电子商务、网络购物等新型业态,引导企业构建电子营销网络平台,打造电子商务中心城市。举办各类节庆促销活动,促进商业、旅游、文化结合。促进消费需求与保障改善民生紧密结合,营造良好消费环境,健全消费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完善农村市场流通体系,拓展农村消费市场。
专栏7 :促进消费的重点项目和重大工程
综合购物中心:厦门特易购购物中心、湖里万达城市广场等。
特色商业街:思明电子数码街、筼筜路咖啡休闲文化街、海沧油画街、翔安大嶝闽台美食街等。
岛外大型商业设施:厦门圣果院商业中心、国贸商城、新站国际商贸城、新站南广场商业综合体、大嶝对台小额商品交易市场改扩建等。
重大工程:厦门购物嘉年华、厦门购物节、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万村千乡市场工程等。
2、持续扩大和优化投资
着力优化投资结构。以投资结构调整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消费空间拓展和城市功能布局优化。推进投资重心转向岛外,投资重点向民生、社会事业、科技创新、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等领域倾斜,进一步提高岛外投资、产业投资、民生投资比重。加大对内对外招商力度,吸引中央企业、省属企业和知名民营企业来厦投资,积极引导和促进闽商回归,大力提高社会资本投资比重,推动形成政府投资引导、市场主导、企业投资为主体的多元化投资格局。
持续扩大投资规模。发挥投资对产业升级、增加就业、改善民生、提升城市功能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拓宽项目来源,提高项目投资规模和技术水平,促进投资持续稳定增长,形成一批新增长点、就业点和财税点,有效拉动经济增长和促进经济结构全面调整,增强跨越发展的稳定性、协调性和可持续性。
创新投资促进机制。深化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开放投资领域,降低准入门槛,完善和落实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创业投资的政策措施,切实扩大社会资本投资。建立健全重大项目策划生成、储备管理、滚动发展、协调推进制度,破解招商引资、征地拆迁、项目落地等环节中影响投资的体制机制。加强投资软环境建设,建立高效服务机制,努力创造公平、公正、规范发展的市场环境,营造良好投资环境。
二、全方位提升对外开放水平
继续稳定和拓展外需,加快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实施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提高利用外资的实效,不断扩大外向型经济优势。
1、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保持我市外贸份额继续占据全省一半左右。优化出口结构,培育自主出口品牌,提高科技含量和附加值高的机电产品、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比重;巩固传统出口市场,开拓新兴市场;实施重点出口企业战略,形成一批竞争力较强的大型出口企业。积极拓展进口,力争成为若干大宗商品进口的集散地和分拨地;鼓励先进技术、关键设备及零部件进口,促进进出口贸易均衡发展。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并购海外知名品牌和营销网络,在全球范围内开展资源、供应链和价值链整合,在更广领域和更高层次上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建立一批国际服务外包基地,建设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加强外贸服务促进体系建设,健全贸易预警和摩擦应对机制,营造促进外贸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环境。
2、提升利用外资水平。理顺招商机制,完善快速评审、协调和决策的工作机制,发挥专业招商队伍优势,创新招商引资奖励和考核制度,促进片区招商、以商引商和产业链龙头企业招商。拓宽招商渠道,发挥海外华侨华人社团、协会和闽商作用,加强日常联络和项目推介,加强与国内外知名投资咨询中介机构的联系与合作。优化利用外资结构,加强招商选资,着力引进一批带动性强、具有支撑作用的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项目。推动引资引智相结合,注重引进世界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智力资源,鼓励外资以参股、并购等方式参与我市企业的改组改造和兼并重组,鼓励外商投资设立创业投资企业。充分发挥对台前沿优势,加大对台资的招商力度。
3、充分发挥海关特殊监管区作用。加强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建设、运作和资源整合,不断创新和聚集保税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等各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政策功能优势,积极推进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业发展,大力发展国际中转、配送、采购、转口贸易和加工制造等业务,探索实施更加开放和优惠的政策,逐步实现自由贸易港区的功能。加强与台湾高雄、台中等自由贸易港区对接运作,推进深度合作。
4、深化与港澳侨合作。支持在厦的港澳加工贸易企业转型升级,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加强与港澳服务业领域的合作,引进港澳资金、技术和管理,提升现代服务业水平。推动厦门企业到香港上市融资,鼓励企业到香港设立营销中心、运营中心。充分发挥侨乡优势,拓展与海外华侨华人的联谊交流,大力吸引海外侨胞来厦投资,参与厦门经济社会建设。积极推进国际友城工作,推动更多外国领事机构落户厦门。积极拓展各领域对外交流合作,大力提升城市国际化程度。
三、提升区域协作水平
1、推进厦漳泉大都市区建设。主动融入厦漳泉大都市区建设,对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建设规划,推进形成更加紧密的区域合作机制,促进城市联盟和同城化发展。充分发挥厦门经济特区政策和资源优势,主动参与和推进区域产业分工协作,主动为周边地区做好航运物流、旅游、金融、信息、科研等方面服务,推动形成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区域产业发展格局。主动衔接区域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际轨道交通建设,促进厦漳泉大都市区的港口、机场、信息网络等重大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完善生态补偿机制,共同推进九龙江流域生态保护。
2、加强海西城市群协作。密切闽西南五市、闽粤赣十三地市经济协作和技术、人才合作。推进与海峡西岸经济区20个城市间的互动合作,加快产业对接,强化要素聚集,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步伐,在做大做强海峡西岸经济区城市群、产业群、港口群中主动发挥作用。继续推进山海协作,实现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
3、深入开展跨省区域协作。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等经济发达地区的经济联系与合作,成为连接两大区域的黄金通道。发挥沿海港口优势,积极发展公铁海空等多式联运,积极开拓腹地,努力成为海峡西岸经济区服务内陆地区的对外开放综合通道。引导企业参与中西部等具有后发优势地区的资源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等,拓宽企业发展空间。
4、实施对口帮扶。认真落实中央和省下达的对口帮扶和对口支援任务,提高工作实效与水平,努力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拓宽对口帮扶渠道,建设一批示范项目,改善受援地区群众基本生活条件,促进特色产业发展,增强受援地区自我发展能力。
第四节 打造对台交流合作前沿平台
发挥经济特区对台交流合作先行先试作用,围绕提升两岸交流合作水平,率先先行先试,力争对台交流合作取得新突破、创造新经验,建设两岸交流合作先行区。
一、建设两岸经贸合作紧密区域
全面深化厦台经贸合作,建设两岸货物贸易的重要枢纽和产业对接集中区。率先落实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货物早期收获计划、早收清单,推动更多厦台交流合作内容列入后续协议,在促进厦台贸易投资的便利化政策、台湾服务业市场准入等方面先行试验。扩大厦台货物贸易,做大做强涉台贸易市场。继续办好台商投资区,推进台商投资区扩区和功能整合,增强对接台湾产业转移的载体功能,推进厦台在先进制造业、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等方面对接。深化厦台金融合作,建设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加强厦台旅游会展合作,建立紧密合作机制,构建两岸旅游会展合作的主枢纽。推动两岸双向投资,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厦门企业到台湾投资、融资,促进形成两岸经济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新格局。
二、建设两岸直接往来综合枢纽
进一步拓展两岸直接往来的范围和层次,提高两岸直接往来管理和服务水平,建设两岸直接往来的综合枢纽和“黄金通道”。争取率先试行更加便利两岸直接往来的措施,促进两岸人员、物资、信息流动。加强口岸大通关机制建设,推动厦台口岸的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建立高效便捷的口岸管理机制。做好做大“小三通”,充分利用厦金通道,适时增加航班、增投运力,开通夜航等,吸引更多大陆居民和台湾民众循“小三通”往来两岸。做优做强“大三通”, 进一步增辟航线、增加航班,建设两岸海空运输综合枢纽。建设对台邮件中转地。
三、建设两岸交流交往重要基地
创新厦台交流合作机制,采取更加灵活开放的政策措施,全面提升厦台之间各领域交流合作的实效和水平,办好海峡论坛,建设两岸交流交往最活跃的平台。以闽南文化为纽带,开展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文化交流合作,进一步拓展厦台文化交流活动的渠道和规模,打造海峡两岸文化产业对接与交流的平台。充分发挥现有对台科技、农业、新闻出版、会计等交流合作基地作用,全面推进厦台之间科技、教育、医疗卫生、体育等领域的交流合作。争取国家有关部委、两岸协商机构及台湾行业协会等来厦设立办事机构,建设两岸事务重要协商地。
四、建设两岸同胞融合示范区
充分发挥“五缘”优势,构建两岸同胞共同的美好家园。建立健全涉台法规规章,依法保护台胞的正当权益,为台胞投资兴业、交流交往提供法律保障。进一步做好在厦台胞的服务工作,放宽在厦台胞的工作和定居条件,对台胞在厦置产置业、就学就业、居住生活等实行市民待遇。鼓励常住厦门台胞融入社区生活,参与社区服务。支持在厦台商、台湾专业人士和优秀人才依法参选担任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加入群团组织,参评“五一劳动奖章”和“劳动模范”等。密切厦金合作,促进共同发展。完善涉台突发事件协作处理机制,妥善处理涉台突发事件。探索建立厦台司法互助机制,共同打击罪犯。充分利用中华民族传统节日的纽带作用,发挥两岸民间信仰和民风习俗相同的优势,举办两岸各类民俗文化活动,进一步促进两岸民众交流和情感融合。
第五节 构建海峡西岸体制机制创新试验区
以厦门经济特区范围扩大到全市为新起点,进一步发挥在体制机制创新方面的试验区作用,全面推进各项改革试点,加快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积极争取设立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增创体制机制新优势。
一、构建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体制机制
以开展改革试点为平台和抓手,全面推进服务业综合改革等试点建设,重点在财政体制、投融资体制、价格和国有企业等领域深化改革,建立促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长效机制。改革财政体制和运行机制,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适时调整和完善市、区财政体制,进一步建立适应经济特区一体化发展要求和有利于转变发展方式的公共财政体系。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创新投资管理机制,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进入市政公用、社会事业等领域,建立社会资本广泛参与的投资机制。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完善多层次的资本市场。深化价格改革,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关系、资源稀缺程度和环境损害成本的资源价格形成机制。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完善监管体制,优化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有效发挥国有企业在推进厦门科学发展新跨越中的重要作用。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二、构建有利于社会和谐的体制机制
以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的保障机制为重点,加快推进社会领域改革。强化政府承担基本公共服务的职责,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实现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加快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基本完成公立医院试点改革,建立新型医疗模式,建立健全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建立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作用有机统一的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机制。创新社区管理体制,构建社区公共资源共享机制,建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社区管理体系。


推进依法治市,稳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构建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
加快构建有利于岛内外一体化和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统一岛内外政策,打造全市统一的公共政策平台。统一岛内外管理体制,推进城市建设、执法、规划等管理一体化衔接,建立健全岛内外一体化发展的管理体制。深入推进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以“村改居”社区为重点,大力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创新土地利用制度。开展村级综合改革试验,完善农村基层治理机制,实现“村改居”社区管理体制与城市社区对接。加快推进省级小城镇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将试点镇建设成为统筹城乡发展综合配套改革的先行区。
四、构建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行政体制
以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为目标,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推进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优化行政结构,积极探索职能有机统一的大部门制改革。大力推进行业协会改革发展。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推行现代行政管理方式,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深化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健全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机制,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推进政务公开。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管理,完善政府绩效评估制度。强化行政问责制,改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创新公务员管理制度。
第六节 完善中心城市现代基础设施体系
围绕建设海峡西岸重要中心城市,进一步提高港口集散能力,构建海陆空立体交通运输体系,改善城市交通环境,完善水电气供应保障以及防灾减灾体系,提高管理城市水平,增强城市承载能力和综合服务功能。
一、建设综合交通枢纽城市
1、提升海港和空港枢纽中心地位。加快厦门漳州港区一体化建设,整合港区资源,优化港口布局,完善通关条件,增强港区整体优势;继续实施深水航道疏浚工程,建设嵩屿、海沧港区等集装箱泊位,完善口岸配套设施,推进航运交易市场建设;增辟航线,增开航班,完善航运服务功能,发展以集装箱运输为主、散杂货运输为辅的航运业务,力争到2015年港口货物吞吐量突破2亿吨、集装箱吞吐量突破1000万标箱,形成国际集装箱中转中心,打造海峡西岸航运物流中心和国际航运枢纽港。完成厦门高崎机场三期扩建,力争动工建设翔安国际机场,大力发展航空客货运服务,实现年旅客吞吐量2300万人次、货邮吞吐量达30万吨,打造东南沿海重要的国际干线机场和区域性航空枢纽港。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全面拓展陆空、海空、海陆等多式联运。
2、加强对外交通通道建设。全面融入海峡西岸交通网络,打造东南沿海铁路交通综合枢纽和全国重要公路主枢纽城市,构筑厦漳泉同城化快速通道,形成闽西南“1小时交通圈”。完成龙厦、厦深高速铁路建设,启动福建沿海货运铁路专线、厦漳泉城际轨道交通建设,建设大运力快捷铁路运输通道,完成火车站改扩建、前场特大型货场等大型客货运枢纽建设。完成厦成、厦安高速公路、厦漳跨海大桥建设,规划建设对台和对外区域通道,实施国、省干线改造工程,完善各区综合性公路客货运枢纽,形成与对外交通的良好接驳,实现客运“零距离换乘”和货运“无缝对接”。
3、构筑便捷的城市交通圈。继续完善市政交通路网构架,构建大运力公交体系,形成市域内“半小时生活圈”。建设进岛新通道,以三纵二横进出岛快速干道为依托,打造纵横相间扇状城市组团快速路网框架。加强各组团与城市快速路网及城市主干道的联接,加密组团内支线,完善方格网状组团内交通支路网络体系。规划岛内外各组团间城市轨道交通线网,力争建成3条轨道交通线路。
二、增强城市公共设施保障能力
1、提高市政基础设施保障能力。加强九龙江北溪、石兜水库和汀溪水库的水源保护工作,提高原水预警能力。建成莲花水库,开工建设枋洋水利枢纽等水源工程,尽快形成“一江四库”的水源格局。完成集美北部水厂等四个水厂扩建工程以及本岛至翔安输水管网,打造多源化环状供水体系,提高供水供应保障能力。新建扩建一批污水厂,完善城乡污水处理设施,加大污水管网建设,实现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继续完善东部固体废弃物处理中心、海沧(西部)垃圾处理基地建设,加强垃圾收集、中转体系建设,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6%以上。完善500千伏等高压变输电体系,加大岛外各区变电站布点力度,初步形成“岛内双链拉手,岛外三片环网,进岛四个通道”供电框架,加强电网设备自动化并提高分布式电源接入条件,增强供电可靠性;完善输配电网络,加快推进智能电网建设,实施重要节点和区域架空线入地。衔接国家西气东输三线进入厦门,建设天然气应急储备体系,连接集美、翔安两门站高压供气系统,增强供气保障能力,建设集美门站至同安调压站高压管线,扩大供气规模,建设一批天然气汽车加气站,拓展天然气用途。
2、完善城乡防灾减灾体系。完善海域、高层建筑消防设施,提高消防应急反应能力。完善避震场所和疏散通道体系建设,提高城乡综合抗震防灾能力。结合城市景观、路堤交通、生态护岸、水资源开发利用,完善岛外新城沿海护堤及其防潮排涝系统。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综合治理东西溪、深青溪、瑶山溪、后溪、九溪、过芸溪等,进行汀溪水库群的综合整治,实现水利工程与生态环境建设有机结合。
3、建设智慧城市。加强统筹规划和共建共享,实施网络改造及光纤入户,开展骨干网升级改造,建设基于宽带、无线通信、三网融合的信息化应用综合服务平台。加强应急通信能力建设,提升通信保障应急水平。加强对台直接通信设施建设,完成厦金海底通信光缆铺设,积极推动厦漳泉城市群通信一体化,构建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的区域性信息枢纽。
三、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1、改善交通通行环境。进一步提高智能交通管理水平,加强城市交通综合管理和交通引导工程建设,推行文明行车,倡导公交或非机动交通工具出行,缓解交通压力。建设一批人行通道,优化红绿灯信号及视频引导系统。规划建设一批停车楼和地下停车库,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居住区停车场地向公众开放,加强小区停车管理,合理安排公共占道临时泊位,增加停车场地数量。
2、加强市政管理。完成市、区两级城市管理数字化系统平台建设,加强城乡规划实施和项目建设监督和执法。加强城乡道路、水、电、通信、有线电视、路灯、园林绿化等市政设施的管理,推进建管分离,逐步实施养护作业市场化。加强内湖、海岸线排水体系安全管理。完善重大公共设施项目的运营机制,探索建立项目服务外包方式。
专栏10:中心城市建设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
海港:厦门港主航道扩建三期、刘五店航道一期、厦门港海沧航道扩建三期,海沧港区泊位、刘五店南部港区散杂货泊位、东渡港区现代码头泊位、嵩屿港区二期岸壁工程等。
空港:高崎机场扩建三期、翔安国际机场。
对外交通通道:厦深高速铁路、福建沿海货运铁路专线、厦漳泉城际轨道交通,厦成高速公路、厦安高速公路、厦漳跨海大桥建设,国道324改线和省道206改造,后溪长途客运站、枋湖客运中心、海沧客运站、新阳客运站、翔安客运中心和同安客运中心等一级公路客运综合枢纽,海沧、前场、刘五店、现代四大物流园区和同安等一级公路货运综合枢纽等。
城市交通:黄厝、高林、海沧新阳西、同安梧侣、翔安新店等一批公交场站;海翔大道、第二东西通道、环岛干道、滨海大道、翔安南路等城市高快速路;城市交通改善工程。
轨道交通: 共3条线85公里。
市政建设:集美北部水厂、海沧水厂、汀溪水厂扩建等工程;新建澳头污水厂,扩建翔安、集美污水厂,搬迁海沧污水厂,新建汀溪、新圩、莲花、五显、洪塘、大嶝等污水处理站;西部(海沧)垃圾焚烧发电厂、后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厂、东部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厂、餐厨垃圾处理厂等。
水源工程及流域治理:莲花水库、长泰枋洋水利枢纽等水源工程,石兜水库除险加固及输水工程、北溪引水左干渠改造二期、本岛与翔安供水管网互通工程;东溪、九溪等流域整治。
第七节 推进低碳生态城市建设
实施生态人居工程,强化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升生态文明水平,严格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继续保持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碳排放强度、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等指标居全国、全省领先,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打造“宜居厦门”。
一、着力推动低碳发展
加快建设国家低碳试点城市,把低碳发展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统筹推进产业发展、城市建设、生活方式低碳化,突出对台合作交流,突出体制机制创新,促进节能降耗和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建成厦门特色的国家低碳示范城市。到2015年,万元生产总值能耗、万元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量控制在国家、省下达的目标内。
1、持续推进产业发展低碳化。突出结构减排,加强与台湾低碳产业和技术的合作,构建以低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促进第三产业发展提速、比重提高、水平提升;优化工业结构,发展低耗能产业,加强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节能减排工作,推进电力、化工、建材、纺织等节能改造;规划建设一批低碳示范工业区、现代服务业聚集区。推广节能技术,实施“金太阳”示范工程,推进余热余压利用、电机系统节能、节约替代石油等重点节能工程建设,推广合同能源管理、分布式能源管理等节能新机制。
2、持续推进城市建设低碳化。组团式开展城市建设,合理布局城市功能,争取实现大部分居民在组团内就地就近工作、生活,整合优化城市空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城市地下空间,建设紧凑型城市。在岛外新城公建设施建设中优先采用节能模式,规划建设公共交通系统、慢行交通系统以及配套设施等,建设低碳新城。推广使用节能建筑材料和新技术,加大可再生能源规模化应用,全面推广精装修房,推行建筑节能“绿色评级”,提高建筑节能标准。实行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完善城市信息通信网络建设,完成国家“十城万盏”LED试点城市和国家“十城千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应用示范城市工作,加强智能交通系统建设,实现城市管理低碳化。
3、持续推进居民生活方式低碳化。倡导低碳生活方式,完善生活垃圾、污水处理体系建设,规划建设一批低碳示范社区,引导居民在装修、家电使用、垃圾分类、购物等日常生活中做好节能减排。鼓励绿色出行,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推广节能环保型汽车,2015年居民绿色出行率达60%以上。加大低碳理念和节能减排宣传,培养居民适度消费和可持续消费的意识,形成低碳生活方式。
4、完善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利用体系。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完善多层次的资源循环利用系统。开展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等生产废弃物回收加工利用,促进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完善垃圾分类收集处理综合利用体系,实施污水排放和就地回用结合,构筑资源再生利用体系。积极推行清洁生产技术,鼓励企业使用消耗少、低污染的工艺、设备、能源和原材料。全面推进节能节水节材和节约集约利用土地。健全资源综合利用企业认定管理制度,探索建立低碳产品标识、认证制度。
二、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加强生态保护和生态建设,实施“蓝天、碧水、绿色、宁静、洁净”等重点环保工程,不断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巩固和提升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创建水平,保持厦门生态文明水平居全国前列,基本建成生态文明示范区。
1、促进主要污染物减排。加强污染源监控和治理,完成国家、省下达的主要污染物减排任务。拓展减排领域,将农业污染源和机动车尾气污染控制纳入主要污染物减排体系。加强生产生活污水治理,提高工业用水回收利用率,提高电力等行业脱硫效率,实施脱硝治理,全面推行零排放生态养殖,加强机动车尾气治理,提高机动车准入标准,实施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管理。
2、加强污染整治与生态修复。结合河道清障、截污、治污、清淤、堤防建设等,实施重点水域、重要河流水体污染整治和生态修复工程,全面改善地表水环境质量。因地制宜开展农村污染连片整治,推进工业区周边农村污水治理。全面实施海域环境综合整治,改善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实施海漂垃圾污染整治,减少海洋养殖污染。
3、强化环境保护与治理。进一步健全环境监管体制,加大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力度,加强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建立饮用水源地生态补偿机制,加强饮用水源地污染整治与生态建设,确保饮用水源安全。加强重点工业行业、风险污染源、危险废物、放射源等监管,确保环境安全。加强工业粉尘、建筑工地、道路扬尘和有机废气治理,减少无组织排放。推进安静小区建设,强化噪声、油烟污染监管,营造和谐安静的生活环境。
4、提升人居环境质量。积极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和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突出林相改造和公园、绿地建设,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水平,大力实施中心城区绿化工程、生态风景林工程、绿色景观生态长廊工程、绿色村庄工程、森林生态休闲工程、绿色海岸工程等,加大社区公园建设力度,完善社区生态公共绿地体系。到2015年森林覆盖率达42.9%,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2%,新建各类公园50个以上,市民步行15分钟即可享受公园休闲便利。
专栏11:低碳生态城市建设重大项目
低碳城市:国家“金太阳示范工程” 、两岸搭桥项目(LED路灯示范项目)、低碳产业示范园区、东部固废填埋场气体再利用项目、国家“十城万盏”半导体照明示范工程、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建设、绿色建筑示范工程、城市慢行交通系统、“十城千辆”节能与新能源汽车应用示范项目等。
环境保护与生态建设:主要污染物减排工程、饮用水源污染防治工程、农村污染连片整治工程,海域整治和生态修复工程、流域综合整治工程、中心城区绿化工程、生态风景林工程、绿色通道工程、绿色海岸工程、绿色村庄工程、岛外生态园林工程、社区公园建设工程等。
第八节 实施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战略
加大自主创新力度,优先发展教育,推进人才强市,基本建成创新体系完善、创新人才荟萃、创业投资活跃、综合环境优良的国家创新型城市,打造“创新厦门”。
一、打造海峡西岸自主创新基地
加快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强化科技创新的引领和支撑作用,完善创新机制,集聚创新要素,激发创新活力,到2015年高新技术产业产值翻一番以上,全市科技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4%,努力建设海峡西岸区域性研发中心和自主创新高地。
1、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加大对企业自主研发、自主品牌、自主知识产权的支持力度,创新科技投融资体系,促进企业产品创新、管理创新、技术创新和质量创新,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支持企业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博士后工作站、中试基地等,鼓励企业通过本土化研发升级技术创新能力。
2、做大产业创新平台。积极推进火炬高新区“一区多园”和各类孵化基地的建设,着力建设一批国家级、省级重点实验室和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公共科技检测服务平台,支持拓展功能和服务范围。积极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工作示范城市和知识产权产业化基地建设。争取到2015年,建成50个科技创新公共平台和30个科技园区、专业孵化器。
3、提升核心技术攻关能力。围绕我市产业发展重点,依托厦门创业园、软件园、中国科学院厦门城市环境研究所、产业技术研究院、厦门大学国家大学科技园等成果转化创新基地,进行基础技术、应用技术、高新技术和一些关键、共性技术的研究。吸引国内外科研机构、跨国公司在厦门开设分支机构和研发中心,深入产学研合作,深化“院地合作”工程、“市校同发展”工程和“对台科技交流合作”工程,着力建设一批具有国内外一流水平的科研机构及其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基地,打造对台科技创新交流合作基地。鼓励和支持企业、科研机构、高校参与国家重大自主创新计划,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和重大科技攻关研究任务,提升自主创新能力。
二、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
坚持“优先发展、育人为本、促进公平、提高质量、服务发展”方针,全面实施教育优先工程,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教育发展主要指标进入全国领先水平。
1、推进公共教育高质量均衡发展。推进义务教育向学前一年延伸,率先实行十年义务教育。实现城区每2万人口不少于1所、每个镇不少于2所公办幼儿园,规范和扶持民办幼儿园,学前三年入园率达95%。逐步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的办学经费、师资力量、设备配置和质量评价标准。调整优化中小学校布局,完善新城和重大片区配套学校建设,推动城区学校扩容,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实现城乡义务教育完全免费。优质多样化发展高中教育,深入推进高中课程改革和培养模式创新,普通高中全部达到省二级以上达标校标准。构建完备的特殊教育体系,推动特殊教育向学前和高中两头延伸。提高教师队伍素质。通过信息化手段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提升公共教育整体水平。强化教育经费保障,确保教育财政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
2、加快构建现代化教育体系。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以就业为导向,加快职业教育专业结构调整,重视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紧缺人才,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建立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高等职业教育专业学科体系,增强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完善集美、翔安、曾厝垵三大文教区建设与配套,支持在厦省部属院校发展与建设,形成区域特色的高校集群。拓展对外教育交流与合作,提升教育开放水平。鼓励引导社会力量兴办教育,支持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加快发展继续教育,组建开放大学,整合社区、企业、学校等各种社会教育资源,应用现代信息技术建设面向全体社会成员的继续教育服务平台,健全终身教育体系,建设学习型社会。
三、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树立人才是第一资源的观念,认真实施国家、省、市人才规划纲要,确立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布局,进一步完善人才政策体系,优化人才环境,形成具有厦门特色和国际竞争力的人才优势,力争人才发展主要指标处于全国领先水平,打造“海峡西岸人才创业港”。
1、建设高素质人才队伍。深入实施“九大人才工程”,培育壮大人才队伍,优化人才结构。实施“双百计划”,重点引进海内外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和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发挥现有人才的作用,培养、引进重点产业集群(产业链)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急需紧缺专门人才。加强科技人员继续教育,加大实用型技工的培训力度,全面提高人才队伍创新能力。统筹推进党政、企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高技能、农村实用、社会工作等人才队伍建设。
2、营造良好人才环境。围绕我市重点产业的发展,实行“人才+项目”的培养、引才模式,探索建立与国际人才管理体系接轨的人才管理改革试验区。创新人才培养开发、评价发现、选拔任用、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落实“人才发展五大政策”,促进人才优先发展,引导人才向岛外地区流动。推进人才管理方式向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捷高效转变。强化人才服务保障,积极营造人才辈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良好环境。
专栏12: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的重大工程和项目
科技创新:
1、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成50个科技创新公共平台,主要有:厦门汽车电子孵化器与研发平台、海西半导体照明国际认证服务平台、厦门生物医药孵化器三期--闽台诊断产品创新创业园、海峡中医药合作发展中心科研联盟平台、厦门工业设计中心等。
2、科技创新载体:建成30个科技园区和专业孵化器,主要有:厦门国家海洋研究中心、厦门科技创新园、厦门生物产业基地等。
优先发展教育:
3、七大教育推进工程:学前教育推进工程、教育服务产业发展工程、学习型城市建设工程、教师专业发展工程、教育国际化及对台教育交流合作建设工程、教育信息化建设工程、青少年身心健康工程。
4、五大教育改革试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试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中小学教育全过程试点、创新人才培养新模式试点、民办教育综合改革试点、学前早期教育试点。
5、重大教育发展项目:厦门大学翔安校区、华侨大学厦门校区二、三期、城市职业学院集美轻工分院、福建化工学校和集美大学老校区改造提升工程,厦门理工学院三期、厦门工艺美术学院二期、南洋学院二期、华天涉外职业技术学院二期、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二期、技师学院二期、海洋学院二期、演艺学院翔安校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中小学校新建或扩容、公办幼儿园建设等。
人才强市:
6、“双百计划”:引进100名海外高层次人才和300名领军型创业人才。
7、九大人才发展工程:创业创新人才聚集工程、岛内外一体化人才推进工程、产业人才支撑工程、两岸人才特区建设工程、青年英才培育工程、社会事业人才优化工程、高技能人才振兴工程、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工程、社会工作人才开发工程。
8、五大人才发展政策:人才投资优先保证的财税金融政策、人才创业创新扶持政策、吸引人才到岛外工作创业政策、两岸人才特区政策、人才流动政策。
第九节 着力惠民生促和谐
坚持保基本、广覆盖、可持续的原则,加快推进岛内外、城乡和群体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公共服务整体水平位居全国前列,社会更加和谐稳定,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打造“幸福厦门”。
一、促进和谐充分就业
全面实施就业促进工程,多渠道多方式开发就业岗位,扩大社会就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力争年均新增城镇就业人数1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建设“充分就业城市”和创业型城市。提高就业服务水平,健全覆盖城乡、统一规范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重视高校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就业问题,有效解决被征地农民和退养上岸渔民的生产生活出路问题,完善零就业家庭等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制度。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建立和完善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体系运行机制,着力提高城乡各类劳动者创业就业能力。建立企业和职工利益共享机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劳动者体面劳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二、基本建成全民社保城市
全面实施全民社保工程,进一步健全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缩小各类参保人群保障水平差距;缩小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筹资标准差距,将符合条件的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方便参保人员就近就医;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的保障作用。加强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实现岛内外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统一,缩小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差距,提高低收入者的收入水平。完善困难群体动态生活补贴机制。
三、初步建立基本住房保障型城市
在全国率先建立多层次、全覆盖的社会保障性住房体系。全面实施公共租赁住房政策,进一步完善保障性安居工程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外来务工人员住房保障制度,根据经济社会发展调整收入、住房面积等准入控制标准,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通过新建、改建、置换、收购等方式多渠道提供各类保障性安居房,基本实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应保尽保,中低收入家庭、新就业职工住房困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工业集中区及周边外来产业工人的住房困难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四、推进社会福利普惠
重点提高老年人、残疾人和孤儿等特殊群体的保障水平,推进福利服务向普惠型发展,努力建设服务对象公众化、服务主体多元化、服务内容多样化的新型福利体系。完善市、区综合功能的养老和福利机构设施,实现每个区至少有1所社会福利中心,完善残疾人托养机构体系,新建一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健全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服务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实现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全覆盖;进一步健全社会救助制度,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济救助,在岛外建设市第二救助管理站,实现救助资源布局均衡。
五、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
大力发展医疗卫生事业,努力实现城乡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服务和城乡居民主要健康指数基本达到发达国家水平。优化医疗资源配置,加强岛外综合性医院建设,实现每个区至少有1所三级综合医院。增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缩小岛内外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差距,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做好重大传染病防控、慢性病社区防治、妇幼保健等工作,拓展提升市民健康信息系统。提高基层诊疗服务水平,每个街道至少标准化配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施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提高基层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认真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规范医疗行为,合理控制医药费用,解决好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强化医疗质量管理,实施“名院、名科、名医”战略,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医疗机构,发展高端医疗服务业,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医疗卫生中心。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在岛内外均衡配置公共体育资源,增加市级大型体育场馆,完善社区体育设施,组织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全面创建“健康城市”。
专栏13:改善民生重大项目
社会保障:
各类保障性安居房建设、翔安区社会福利中心、同安区社会福利中心、市第二救助管理站。
医疗卫生:
中山医院内科综合病房楼、市第一医院东侧上古街停车场、翔安医院、五缘湾医疗中心、中山医院湖里分院迁建、厦门眼科中心扩建工程、口腔医院、厦门新站配套医院、环东海域配套医院、市第二医院三期扩建、市中医院中医康复楼、市仙岳医院二期扩建、市第三医院三期扩建等。
公共文化体育:
集美新城文化公建群(包括图书馆、科技馆、艺术中心、书城)、同安滨海新城文化中心和运动训练中心、翔安新城综合体育馆和体育场、海沧体育中心和游泳跳水馆、闽南戏曲艺术剧院、市体育中心场馆改造、厦门大剧院、博物馆等。
第十节 增强城市文化软实力
大力弘扬特区文化精神,全面提升城市文化品位,提升文明城市建设水平,加强文化对外交流,提高城市国际化水平,增强城市文化软实力。
一、提升文明城市建设水平
全面实施文明品牌工程,健全文明城市创建长效机制,打造“文明厦门”。
1、深化文明城市创建。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切实加强公民思想道德建设,扎实推进创建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村镇活动,建立健全志愿服务体系,大力发展志愿服务,努力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不断巩固和发展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力争在全国文明城市考评中持续保持前列。
2、推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教育网络,做好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工作,推进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站、乡村少年宫等项目实施,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文化环境,在全国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考评中保持先进。确保妇女儿童发展纲要顺利实施,重视少儿图书馆、儿童主题公园等设施建设。
二、推进文化事业和产业大发展大繁荣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努力提升城市文化竞争力和综合实力,打造海峡两岸文化合作交流的重要基地,建设具有鲜明特色的国际知名文化城市。
1、增强公共文化产品供给能力。大力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继续实施文化惠民工程,进一步完善扶持文化事业发展的政策环境,建设一批大型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基本建成覆盖城乡、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体系。开展国家数字图书馆进社区活动,完善区级公共文化设施,实现镇(街)、村(社区)综合文化站、文化活动室全覆盖,实现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完成农村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工程。增加对公共文化产品生产和群众性文化活动的投入,加强基层文化队伍建设,广泛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推动公共文化设施向社会免费开放。加大闽南文化生态保护区和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建设力度,保护和传承传统文化,打造特色文化品牌。加强文化传播能力建设,做强做大主流新闻媒体,加强新兴媒体建设、运用和管理,加强文化对外交流,重视哲学社会科学发展,加大对哲学社会科学投入,完成第二轮地方志编修。
2、做强做大文化产业。实施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战略,强化文化创意支撑和科技创新支撑,不断提高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重点发展影视动画、创意设计、文化旅游、数字内容与新媒体、工艺美术、演艺娱乐、古玩与艺术品、印刷出版等产业,完善原创研发、生产制作、产权交易、咨询服务、产品营销等产业链,促进关联行业集群发展。高标准建设一批新兴、专业化的文化产业园区和聚集区,推动老工业区厂房、仓储用房、传统商业街等存量房产、土地资源进行创意改造,吸引国内外知名的文化企业总部以及研发中心、采购中心、营销中心等文化创意高端环节入驻。加强品牌培植力度,做好品牌营销,培育壮大一批大型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深度对接台湾文化产业,加强厦台在动漫网游、影视、创意设计等方面的产业合作,建设两岸文化产业合作园区,培育两岸文化交流合作新品牌,打造海峡两岸文化产业合作示范区。
3、深化文化体制机制改革。构建政府主导与发挥市场作用有机统一的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机制,加快新闻出版、国有文艺院团及文化管理体制改革,推进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激发文化工作者的创造力。促进文化与科技、旅游、资本的进一步融合,创新文化生产和传播方式,发展新型文化业态,建立健全鼓励和扶持文化创新的政策体系。鼓励创作更多文化精品,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加强国有文化资产管理,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
三、提升社会管理水平
全面实施平安创建工程,完善公共安全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全面提升社会管理水平,打造“平安厦门”。
1、创新社会管理。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完善基层管理和服务体系,形成社会管理和服务合力,提高社会管理效能。加强社区管理和基层自治组织建设,统一规划、布局社区服务设施,构建跨部门的社区资源共享平台,推动社会管理重心和服务资源下移。规范和扶持社会组织发展,创新社会组织管理模式,拓展社会组织发展空间。推动社会管理信息化、系统化,强化流动人口、特殊人群以及城中村、出租屋的服务与管理。做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2、完善公共安全体系建设。坚持防灾减灾并重、治标治本兼顾、政府社会协同,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体系、应急救援和社会动员机制,进一步提升风险防范和危机管理能力。健全和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制度与监管体制,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完善气象、地质、地震等防灾减灾体系,加强人民防空体系建设,增强城市公共安全保障能力。
3、深化社会和谐稳定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一票否决”制度,完善治安防控体系和长效机制,加强城乡社区警务、群防群治、治安监控等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创建活动,抓好社会治安重点区域综合治理,依法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完善社会矛盾疏解机制,建立健全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妥善处理各类信访事件,依法清理消化涉法涉诉案件和执行积案,积极预防和消除各种不稳定因素。严格执行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各种影响社会稳定的问题发生。
4、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做好经济特区范围扩大到全市后的法律法规梳理和创新,用足用好特区立法权,加强地方立法工作,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监督,推进司法公正,深化普法教育,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法治,依法向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执行人大决定、决议,认真办理人大代表议案,积极配合人大开展执法监督、视察和调研;重视和支持人民政协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和参政议政职能,就重大问题在决策前和执行中主动与政协协商,认真办理政协提案,密切与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的联系。
5、充分发挥社会各界作用。建立完善激励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市、区、镇(街)、村(居)各个层次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强军政、军民团结和国防动员建设,做好民族与宗教工作,拓展侨务工作,发挥好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作用,进一步凝聚海内外各界人士的智慧和力量,营造推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良好环境。
第四章
优化城市空间布局
按照岛内外一体化和“高起点、高标准、高层次、高水平”要求,拓展城市发展空间,提升中心城市功能,促进产业与城市建设布局有机融合,着力构建多组团环湾发展的城市新格局空间形态,形成人口、经济、环境资源相协调,功能优化、布局合理、开发有序,适宜创业和人居的现代化城市发展格局。
第一节 提升岛内城市功能
按照“保持风貌、保持特色、降低开发强度、降低建设密度、提升环境品质、提升城市功能”的要求,促进岛内形象更新、产业转型、功能完善,合理控制、疏导人口容量和密度。同时,拓展本岛东部发展区域,提升城市整体品质和竞争力。
一、功能定位
现代(高端)服务业和高新技术研发中心。
二、产业导向
重点发展金融与商务、旅游会展、文化创意、现代物流、高端商贸以及高新技术研发产业等。
三、优化和拓展重点
1、优化城市功能。逐步完成二、三产空间资源置换和优化,引导一般工业、大型批发市场、一般商贸和部分企事业单位等向岛外转移,带动生产要素和人口向岛外转移。重点推进湖里老工业区、龙山工业区以及思明光电园区内未开发用地等功能置换。
2、优化提升旧城区功能。重点有:营平片区、厦港片区、人民体育场片区、曾厝垵片区、将军祠西片区、自行车厂片区、枋湖片区、何厝岭兜片区、西郭片区、湖滨二里片区、火车站南北广场片区等。
3、拓展本岛东部新城区。主要有:会展北片区、观音山片区、软件园片区、湖边水库片区、五缘湾片区和五通高林片区等。
第二节 拓展岛外发展空间
着眼空间拓展、产业集聚、功能完善,组团式拓展岛外城市发展空间,承接本岛人口和功能转移,扩大城市规模,打造新增长极。同时,衔接厦漳泉同城化,合理布局区域功能,提升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
一、集美组团
1、功能定位
陆路交通枢纽及物流基地、以机械为主的先进制造业基地、文教区。
2、产业发展导向
重点发展工程机械、汽车、物流、文化休闲旅游等。
3、重点拓展区域
重点拓展西亭核心区、北站片区;重点整合延伸集美工业集中区周边土地,进一步拓展工业发展空间,为汽车和工程机械产业链重大项目布局创造条件,引导相关企业向园区集中。
二、海沧组团
1、功能定位
国际航运物流中心、生物与新医药产业基地、临港产业基地。
2、产业发展导向
重点发展以国际中转为主的航运物流业、生物与新医药以及临港相关产业等。
3、重点拓展区域
重点拓展海沧湾新城、马銮湾片区和第一农场;重点调整海沧南部工业区,整合海沧旧村。
三、同安组团
1、功能定位
以轻工食品为主的优势特色制造业基地、滨海温泉文化旅游中心、城市主要生态屏障区。
2、产业发展导向
重点发展食品加工、纺织服装、现代照明和太阳能光伏、滨海温泉文化旅游、都市型农业等。
3、重点拓展区域
重点拓展环东海域滨海新城、凤南片区、洪塘片区和城东片区;重点改造提升同安旧城,整合村镇。
四、翔安组团
1、功能定位
航空新城、对台先行试验区、以平板显示为主的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文教区。
2、产业导向
重点发展平板显示、现代照明和太阳能光伏、对台商贸旅游、都市型农业等。
3、重点拓展区域
重点拓展翔安新城核心区、大嶝航空城、火炬(翔安)产业园区、翔安低碳产业园区、内厝光电产业园、新圩银鹭工业园区和东坑湾片区。
第三节 依法保护生态空间
依法强制保护水源地及其涵养区域、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生态走廊、城市绿楔、滩涂湿地以及海域等,构建环境友好型生态空间。
一、水源保护区
重点是汀溪水库群水源保护区、石兜-坂头水库水源保护区、莲花水库水源保护区。
二、城市生态绿楔区
重点是蔡尖尾山绿楔、海沧-集美绿楔、灌口-后溪绿楔、天马山绿楔、大同-西柯市政绿廊、翔安北部市政绿廊、翔安九溪绿楔、万石山植物园等。
三、海洋生态保护区
重点是以中华白海豚保护区、文昌鱼保护区、白鹭保护区等为基础的珍稀海洋物种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下潭尾等湿地公园,海岸线生态与景观整治以及无居民岛保护与生态修复。
第五章
规划实施保障
有效实施本纲要是今后五年我市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进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保证,要举全市之力,确保完成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任务。
第一节 加强政策引导
围绕纲要提出的目标和战略任务,充分发挥产业、财税、投资等政策的导向作用,调整完善政策,促进发展目标的实现。
一、加强产业政策引导
贯彻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规划,根据我市产业发展重点和方向,制定产业政策目录和相关政策,扶持发展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的产业,鼓励企业自主创新,引导各类生产要素向优势行业和企业集聚。
二、加强财税政策引导
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共财政体系,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财政资金优先向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倾斜。贯彻和落实促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促进科技发展和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以及有利于重点产业健康发展的税收政策。
三、加强投资政策引导
完善政府投资管理体制,优化投资结构,确保重大工程和项目有效实施。政府重点投向推进岛内外一体化建设的基础设施、优势产业、公益性事业等;鼓励和引导市场主体投资兴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我市产业发展实际、技术含量高的新兴产业项目和高端制造业项目。严禁不符合产业政策和产业布局的低水平重复建设项目。
第二节 强化项目带动
深入实施项目带动战略,用项目落实规划,发挥重大项目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促进和拉动作用,为“十二五”时期发展提供强力支撑。
一、加快项目策划生成
强化项目开发培育,完善重点项目征选平台和机制。围绕产业集群(产业链)缺失环节、新兴产业培育和改善民生策划项目。健全完善项目储备库,每年策划生成一批民生工程项目、一批产业升级项目和一批基础设施项目,形成策划一批、引进一批、实施一批、储备一批的滚动发展态势。
二、强化项目管理
规范前期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深度。继续推行并完善项目法人责任制、资本金制、工程项目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提高投资效益。完善项目的专家咨询和评估论证制度,严格实施重大项目稽查和审计制度,强化项目执行情况的跟踪、分析和协调制度,加强重点项目建设管理,完善项目推进责任制、效能考核以及督办督查制度。
三、创新项目投融资机制
明确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的领域、允许的参与方式和参与程度,灵活运用投资补助、贴息、价格、利率、税收等多种手段,在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引入建设-经营-移交(BOT)、建设-移交(BT)等模式,引导社会投资。创新政府财政性资金使用方式,优化调整支出结构,集中财力保证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的资金需求。积极构建规范、高效、可持续的投融资机制。
第三节 明确实施责任
正确履行政府职责,强化要素资源保障,有效引导社会资源,合理配置公共资源,全力推动任务完成。
一、明确预期性目标任务的实施责任
本纲要提出的预期性目标主要通过完善市场机制和利益导向机制,引导市场主体的自主行为来实现。政府要积极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体制环境和法制环境,引导市场主体的行为方向与政府战略意图相一致,并维护公平竞争。
二、强化约束性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
本纲要确定的约束性指标要分解落实到各区和各有关部门,并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纲要提出的公共服务、社会保障、节能减排等目标任务是政府履行职责的重点,要落实责任、明确进度,运用公共资源全力确保完成。
第四节 健全管理机制
完善规划实施管理、评估、监督等制度,确保规划目标如期实现。
一、完善规划体系
完善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区级规划等规划体系,各级各类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要以本纲要为依据。做好规划之间的相互衔接,努力实现总体目标一致、空间配置协调、时序安排统一,不断提高规划管理和实施成效。
二、加强监测评估
加强对纲要实施的监测和跟踪分析,做好纲要实施中期评估。纲要实施中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重要原因,需要对纲要进行调整,应依法报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建立有效的社会公众监督机制,定期向社会公众发布实施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在纲要实施完成后,及时进行总结评估,为编制下一个五年规划提供基础。
三、做好规划宣传
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多形式、多角度地宣传“十二五”规划,使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关心规划、自觉参与和监督规划实施的浓厚氛围。
厦门科学发展新跨越蓝图已经绘就,岛内外一体化建设前景喜人。全市广大干部群众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实践、把握机遇、乘势而上,为全面实现规划目标而努力奋斗,为推动厦门科学发展、跨越发展而努力奋斗!
>>>附件
【名词解释】
1、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模式成为全国“蓝本”(第一章第一节)。是指原建设部部长汪光焘同志于2006年9月带领调研组专门到厦门调研社会保障性住房工作,形成调研报告上报国务院,国务院通过政务情况交流将该调研报告向全国转发,中央各大媒体先后对厦门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经验进行报道,其中,中国新闻周刊于2007年9月刊登了《厦门市保障性住房体系可能成为房改新政蓝本》,自此,有了“厦门蓝本”的说法。
2、全民社保(第一章第一节)。是指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等三项制度覆盖到全体市民,社会保障覆盖率达95%以上,人人能享有各自所需要的社会保险,使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困有所助,是从职工到全体市民的保障“兜底”制度。
3、城乡一体化医保政策体系被国家誉为“厦门模式”(第一章第一节)。是指2008年9月,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在厦门召开全国医疗保险经验交流座谈会。会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重点推介了厦门在市级统筹、城乡统筹、门诊医疗费统筹上的主要经验和做法,誉称为医保的“厦门模式”。
4、城乡一体化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第一章第一节)。是指从2007年起,我市按照城乡一体化“同城同权”的基本原则,逐步打破了原来制度分散、管理分立、基金分块的城乡二元结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逐步实现了城乡医疗保险制度在管理体制、经办机制、医疗待遇、基金管理等方面的一体化。
5、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第二章)。是指基本公共服务的价值取向和结果状态,包含两层含义:一是全体公民都能公平可及地获得政府提供的一定标准之上的基本公共服务,强调的核心是机会和效果均等,而不是简单的平均化和无差异化;二是均等化水平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同步提升。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是党的十七大报告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中央关于“十二五”规划建议明确提出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6、共同管沟(第三章第一节)。也称市政综合管廊,是指设置于地面以下,用于容纳多种公共设施管线及其附属设施(包括延伸至地面的附属设施)的构筑物。纳入综合管廊的管线包括电力、通讯(含有线电视和监控线路)、燃气、供水、排水、中水、交通信号等。和传统的市政管线“埋入式”建设方法相比,共同管沟具有避免道路反复开挖、充分利用地下空间资源、便于管网维修管理和美化城市景观等优点。
7、一区两馆、一镇一站、一村一室(第三章第一节)。是指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5)27号)、《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办发2007)21号)提出的公共文化建设要求。“一区两馆”是指每个县(区)都要有图书馆、文化馆;“一镇(街)一站”是指每个镇(街)都要有文化站(文化中心),“一村一室”是指每个村(居)都要有文化活动室。
8、“五个一”体育设施(第三章第一节)。是指建设一个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一个标准体育场、一个标准游泳馆、一个综合体育馆、一个体育公园(或健身广场),是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建省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建设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0112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体育事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厦委发20095号)提出的要求。
9、嵌入式软件(第三章第二节)。嵌入在硬件中的操作系统和开发工具软件,它在产业中的关联关系体现为芯片设计制造→嵌入式系统软件→嵌入式电子设备开发、制造。
10、第三方物流(第三章第二节)。是指接受客户委托为其提供专项或全面的物流系统设计以及系统运营的物流服务模式。
11、海铁联运(第三章第二节)。是海运和铁路两种运输方式的联合运输,通常是指内陆地区货物由火车运到港口后再装上船舶运出,或是货物由船舶运输到达港口后再由火车运到内陆地区。
12、供应链管理(第三章第二节)。是指对供应链涉及的全部活动进行计划、组织、协调与控制。供应链是指生产及流通过程中,为了将产品或服务交付给最终用户,由上游与下游企业共同建立的需求链状网。
13、国际邮轮母港(第三章第二节)。是指邮轮的出发港,一般也是邮轮的终点港。是为邮轮提供全面服务,进行给养补充、工作人员轮换、邮轮维护与修理的基地型码头。母港码头一般拥有港站楼,登船、供油、供水、供电、排污系统设施和配套齐全、大容量的后方补给库房,同时具备供货、客运、工作三个独立交通通道,互不交错。
14、离岸金融(第三章第二节)。设在某国(或地区)境内但与该国(或地区)金融制度无甚联系,且不受该国金融法规管制的金融机构所进行的资金融通活动。
15、智能电网(第三章第二节)。指一个完全自动化的供电网络,其中的每一个用户和节点都得到了实时监控,并保证了从发电、输电、变电、配电到用户端之间每个环节的电能和信息的双向流动。
16、云计算(第三章第二节)。云计算(Cloud Computing)是分布式计算(Distributed Computing)、并行计算(Parallel Computing)和网格计算(Grid Computing)的发展,是这些计算机科学概念的商业实现。狭义的云计算是指IT基础设施的交付和使用模式,指通过网络以按需、易扩展的方式获得所需的资源(硬件、平台、软件)。这种特性被形象地称为像用水用电一样使用IT基础设施。广义的云计算是指服务的交付和使用模式,指通过网络以按需、易扩展的方式获得所需的服务。
17、物联网(第三章第二节)。是指通过射频识别(RFID)、红外感应器、全球定位系统、激光扫描器等信息传感设备,按照约定的协议,把任何物品与互联网相连接,进行信息交换和通信,以实现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的一种网络概念。
18、离岸服务外包(第三章第二节)。是指外包转移方(外包商)与其外包承接方(供应商)来自不同的国家,外包工作跨国完成。
19、在岸服务外包(第三章第二节)。是指外包转移方(外包商)与其外包承接方(供应商)来自同一个国家,外包工作在国内完成。
20、专、精、特、新(第二章第二节)。“专”是指企业要向专业化方向发展,实现专业化经营、专业化服务;“精”是指企业服务质量做到精益求精,实施精品战略;“特”是指企业要提供特色服务,做到人无我有,人有我特;“新”是指企业要充分利用高新技术,创新服务模式。
21、战略性新兴产业(第三章第二节)。是指以重大技术突破和重大发展需求为基础,对经济社会全局和长远发展具有重大引领带动作用,知识技术密集、物质资源消耗少、成长潜力大、综合效益好的产业。
22、新一代信息技术(第三章第二节)。是国家加快培育和发展的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之一,主要包含新一代通信网络、物联网、三网融合、集成电路、新型显示和高端软件等。涵盖三个层次:一是电子核心基础产业,软件、集成电路和新型显示产业;二是现代信息网络产业,下一代移动通信产业和物联网、三网融合带动的相关产业;三是强调应用,指现代信息服务产业,如云计算、软件服务等基于网络的应用。
23、文化创意产业(第三章第二节)。是指那些发展动力源自个人创意、技巧及才华,通过对知识产权的开发和运用,具有创造财富和就业机会的行业。其内涵在于:以传统文化产业为基础,以创新为核心,以高科技手段为支撑,以文化艺术与经济的全面结合为特征的新兴文化产业,主要包括创意设计、数字出版、数字媒体、动漫游戏等门类。
24、海洋经济(第三章第二节)。是指开发、利用和保护海洋的各类产业活动,以及与之相关活动的总和。
25、服务外包(第三章第三节)。是指企业将价值链中原本由自身提供的具有基础性的、共性的、非核心的IT业务和基于IT的业务流程剥离出来后,外包给企业外部专业服务提供商来完成的经济活动。因此,服务外包应该是基于信息网络技术的,其服务性工作(包括业务和业务流程)通过计算机操作完成,并采用现代通信手段进行交付,使企业通过重组价值链、优化资源配置,降低成本并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26、海关特殊监管区(第三章第三节)。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以保税为基本功能,实施视同境内关外的进出口税收政策和联接国内国际两个市场的各类配套政策,由海关实施封闭监管的特定功能区。我国设立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主要有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港区、保税物流园区、综合保税区、珠澳跨境工业园区、中哈霍尔果斯国际边境合作中心(配套区)等。
27、自由贸易港区(第三章第三节)。自由贸易港区是自由贸易区(Free Trade Zone)的一种存在形式。世界上有不少自由贸易区设在港区内,从地域范围看即为自由贸易港区。它是一种特定的港口或港区概念,以减免关税和自由出入等优惠待遇为手段,以求达到一定经济目的的一种特定地区。其主要特征是:(1)位处大港,具备区位优势;(2)隔离封闭,围网圈围;(3)境内关外,除特殊情况外,海关不实施惯常的监管制度;(4)功能多样化,在自由贸易港区内可以进行转口贸易、出口贸易、商品展示及产品加工,最重要的是实现物流的整合,提高了效率;(5)享受税收、金融、货物及人员进出等政策上的优惠等。
28、一江四库(第三章第六节)。“一江”指九龙江;“四库”指汀溪水库、莲花水库、坂头-石兜水库、湖边水库。
29、三纵二横进出岛快速干道(第三章第六节)。“三纵”指疏港路-长岸路-杏林大桥-集灌路、成功大道-厦门大桥-田厝连接线、环岛干道(云顶路)-集美大桥;“二横”指海沧大桥-仙岳路-翔安隧道、第二东西通道。
30、“岛内双链拉手,岛外三片环网,进岛四个通道”供电框架(第三章第六节)。岛内双链拉手是指厦门岛内远景由四个通道共八回220千伏线路供电,一二通道双回链接东渡、围里等四座变电站,三四通道双回链接厦禾、湖边等四座变电站,形成两组链式环网。岛外三片环网是指厦门岛外海沧、集美和同安、翔安片区分别依托500千伏海沧变和嵩屿电厂、500千伏厦门变、500千伏厦东变(规划)和东部燃气电厂形成三片环网结构电网。进岛四个通道是指一通道经高崎海域送电到本岛北部、二三通道分别经火烧屿、猴屿送电到本岛西部、四通道(在建)经翔安海底隧道送电到本岛东部。
31、碳排放强度(第三章第七节)。是指创造每万元地区生产总值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32、国家低碳试点城市(第三章第七节)。是指为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有效控制温室气体排放,2010年7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气候20101587号),确定在广东、辽宁、湖北、陕西、云南五省和天津、重庆、深圳、厦门、杭州、南昌、贵阳、保定八市开展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努力建设以低碳排放为特征的产业体系和消费模式,积累对不同地区和行业分类指导的工作经验,加强示范推广,推动落实我国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
33、合同能源管理(第三章第七节)。是指发达国家普遍推行的、运用市场手段促进节能的服务机制。节能服务公司与用户签订能源管理合同,为用户提供节能诊断、融资、改造等服务,并以节能效益分享方式回收投资和获得合理利润,进而降低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资金和技术风险,充分调动用能单位节能改造的积极性,是行之有效的节能措施。
34、分布式能源管理(第三章第七节)。由下列发电系统组成,这些系统能够在消费地点或很近的地方发电:(1)高效的利用发电产生的废能-生产热和电;(2)现场端的可再生能源系统;(3)包括利用现场废气、废热以及多余压差来发电的能源循环利用系统。这些系统归为分布式能源系统,而不考虑这些项目的规模、燃料或技术,及该系统是否联网等条件。
35、零排放生态养殖(第三章第七节)。是指养殖废水在经过沼气池厌氧处理的基础上,通过配套农田、山地、果林,并种植林、果、竹、牧草和其它农作物消纳粪便和污水,粪便、沼液、沼渣、沼气综合利用率达到100%为零排放。
36、绿色出行率(第三章第七节)。是指辖区内使用公共交通(公共汽车、轨道交通等)、步行、自行车等交通出行总人次占出行总人次的比例。
37、专业孵化器(第三章第八节)。是指以专业技术领域为划分孵化对象界限标准的孵化器,如生物医药孵化器、软件孵化器、新材料孵化器、光机电孵化器和制造业孵化器等。孵化器是指对创业企业提供通用技术平台和专业技术服务的机构,该机构除了本身能够提供一个可通用的基础性技术平台外,更多的是作为一个资源的整合者,政府、大学、科研机构、企业等机构的实验设备、科技数据、科技文献、科技成果、科技人才等资源连接起来,使各种社会资源形成互补与合作,提高整个社会资源的使用效率。
38、“院地合作”工程、“市校同发展”工程和“对台科技交流合作”工程(第三章第八节)。“院地合作”工程是指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科研机构与地方政府合作,共同开展高新技术项目研究;“市校同发展”工程是指高等院校在专业设置等方面与地方政府经济发展相结合,实现地方政府与高等院校共同发展;“对台科技交流合作”工程是指我市将按照国家科技部批复的《国家级对台科技合作与交流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国科函外〔2010〕188号)的要求,加快对台科技合作与交流基地的建设实施,积极先行先试,深入开展对台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39、海峡西岸人才创业港(第三章第八节)。是《厦门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的目标,是指以创业人才高聚集、创业环境高优化、创业机制高活力、创业产出高效益、创业价值高体现为内容,人才向往、聚集并充分发挥潜能、实现价值的创业成业之地。
40、充分就业城市(第三章第九节)。是指本市行政区划内所有具备劳动能力且有就业意愿的法定劳动年龄人口,无论居住在城镇还是农村,在法定劳动时间内,通过一种或一种以上就业行为取得合法收入,年均达到或超过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农村就业人员收入达到或超过上年度人均纯收入的50%)的劳动年龄人口占全部就业和失业人口的96%以上,且能够建立起实现城乡充分就业的自我调节机制。一个城市达到充分就业是一种状态,这种状态随着城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的发展不断得到改善。
41、健康城市(第三章第九节)。是世界卫生组织(WHO)在20世纪80年代面对城市化问题给人类健康带来挑战而倡导的一项全球性行动战略,是指从城市规划、建设到管理各个方面都以人的健康为中心,保障广大市民健康生活和工作,成为人类社会发展所必需的健康人群、健康环境和健康社会有机结合的发展整体。 2007年底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启动了建设健康城市、区(镇)活动。
42、农村广播电视“村村响”(第三章第九节)。是指通过进一步完善农村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将中央、省、市的广播节目通过有线网络传输到行政村、自然村,提高广播节目覆盖率。同时,为区、镇和行政村提供有线广播发布平台,使党的方针、政策及时传递给农村广大群众。